湖北省招生代码:C170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7浏览次数:868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文件,为积极探索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人才机制,我校2014年将继续开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录取工作如下:

一、成立2014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洪渠

副组长:吴昌友  胡象斌  李望云

成员: 江辉  吴跃平  瞿志海  叶正海  杨超峰

领导小组负责单招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机构:

1、         单独招生办公室

主任: 江辉

组员: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学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录取及考生联系;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统筹;负责原始数据表格的保存、归档;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

2、         测试组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相关专业(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测试组组长                                   郭  沙

纺织服装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服装表演、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染整技术)测试组组长                      温振华

轻工学院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专业测试组组长      闵祖国                              

组员:相关专家及专业老师

职责:负责面试及测试工作,测试、评分。

3、         考务组

组长:吴跃平

组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及相关专业老师

职责:负责文化及专业考试试卷相关出卷老师的组织管理,试卷的拟出、印制、封存,及相关考务工作。

4、         监察组

组长:瞿志海

职责: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考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负责审核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报道。

5、         安全与保密组

组长:杨超峰

组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文化及专业考试和面试、测试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及保密工作。

二、单招计划与专业

 

专业名称

考生类别

计划数(人)

报考要求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中职

100

理工类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

中职

50

专业相同、相近

空中乘务

中职

50

文、理不限

服装表演

中职

20

文、理不限

染整技术

中职

40

轻化类或相近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普高

100

文、理不限

空中乘务

普高

100

文、理不限

服装表演

普高

30

文、理不限

染整技术

普高

30

文、理不限

                           共计

520

 

 

三、录取办法与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对象

综合成绩

基础文化比例

技能(面试)比例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中职

30%

70%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

中职

30%

7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普高

70%

30%

空中乘务

中职/普高

30%

70%

服装表演

中职/普高

30%

70%

染整技术

中职/普高

30%

70%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于2014年3月30日前报省招办审核后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省招办审核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优录条件

1、对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获奖项目对应的技能考核按满分计,优先录取;

2、市级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根据其获奖项目等级,经单独招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优先录取。

3、高中、中职校长实名推荐有文学、艺术、体育等特长和特别技能的考生,需提供推荐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原件)等。考生也可自荐,自荐需提供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原件)等。经单独招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优先录取。

 

 

五、监督机制 

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密,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校监审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 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

学校联系方式: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学校招生信息网:打开http://www.wtc.edu.cn/点击“招生就业”再点击“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27-87766666  87768999   87764340

传    真:027-87766664

监督电话:027-87766689   87766679

电子邮件:wtc_zjc@126.com 

 

   本办法经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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