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生代码:C513

2019年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招生发布时间:2019-11-14浏览次数:3505

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高考[2018]3号)和《2019年湖北省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录取环节宣讲提纲》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二批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组成人员(单位)名单如下:

长:李洪渠

副组长:郭沙、徐功瑾

成员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张一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各项具体工作。

二、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条件

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计划数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采取以下录取规则:

1)“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排序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文化素质成绩同分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

2)“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排序的考生(主要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按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的录取。

3. 对于心理测试或面试低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成绩评定

1.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2。

3.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满分100分,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心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100。

4. 对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技能大师、省级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等荣誉称号的可免试直接录取。综合成绩直接计满分400分。

五、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

1. 11月29日前学校完成第二批高职扩招拟录取工作,开通考生成绩及体检情况查询,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2. 12月06日至12月19日,向省招办上报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湖北省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系统(院校端)的“批件投档”功能,在“高职扩招”批次提交第二批高职扩招拟录取名单,根据投档情况下载投档信息、阅档,提交录取结果。

3. 12月20日,第二批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六、信息公示及申诉渠道

学校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生对考试成绩质疑,可以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申诉。申诉电话:027-87760027。

七、监督办法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66679。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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